根据《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为做好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桂林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位于“山水甲天下”的世界著名旅游胜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是广西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桂林屏风、桂林雁山、南宁安吉、南宁空港四个校区,校园总面积3300余亩。
学校现有二级教学单位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有本科招生专业69个、高职高专专业40个,各类全日制在校生4.6万余人。
二、报名、考试和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指定网站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考试和志愿填报等要求详见《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网址:https://eea.gd.gov.cn/lhzs/content/post_4654869.html)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1.招生计划:25人,其中:理工类20人,文史类5人。最终以全国联招报名系统公布招生人数为准,各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确定。
2.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国标 |
招生专业 |
科类 |
学制 |
1 |
080717 |
人工智能 |
理工类 |
4 |
2 |
080803 |
机器人工程 |
理工类 |
4 |
3 |
082502 |
环境工程 |
理工类 |
4 |
4 |
08040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理工类 |
4 |
5 |
081304 |
能源化学工程 |
理工类 |
4 |
6 |
081201 |
测绘工程 |
理工类 |
4 |
7 |
083001 |
生物工程 |
理工类 |
4 |
8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类 |
4 |
9 |
080705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工类 |
4 |
10 |
081401 |
地质工程 |
理工类 |
4 |
11 |
120201 |
工商管理 |
文史类 |
4 |
12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类 |
4 |
13 |
120203 |
会计学 |
文史类 |
4 |
14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史类 |
4 |
15 |
120402 |
行政管理 |
文史类 |
4 |
16 |
050201 |
英语 |
文史类 |
4 |
详细专业介绍可登录桂林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zj.glut.edu.cn/)。
四、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联招办录取工作安排,依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联招办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
五、收费标准
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币种为人民币。
六、入学与复查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入学报到,报到时间及要求以《2025年新生入学指南》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相关职能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其它说明
1.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桂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3. 本简章由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等单位有关要求执行。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3-5896575,5891533
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
邮编:541004
电子邮箱:zsb@glut.edu.cn
桂林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glut.edu.cn/
桂林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glut.edu.cn/
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