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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设置及助学措施

上一篇 2013-05-13    作者:  下一篇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校设置有种类多、覆盖面广、金额较高的奖助学金,具体情况如下:

    [1]学生突出贡献奖:学校对在各类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文艺比赛、体育竞赛等中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颁发200—8000元的奖励。
    [2]国家及政府助学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和广州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和广西区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为2500元/人·年和1500元/人·年两档,分10个月发放;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和广州助学金分别由广西区和广州市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生中品学优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金额分别为3000元/人·年和1000元/人·年。
    [3]校友及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由我校校友及社会企业等出资设立,包括“80校友奖学金”、 “纬创优秀学子奖学金”等,奖励金额为1000—3000元/人·年。
    [4]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我校与中国银行桂林支行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助学贷款名额,学校协助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相关助学贷款手续。
    [5]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和特困生基金,成立了勤工助学公司,现设有勤工助学校内固定岗位近1000个,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上岗可获得生活补助,经济特别困难的,还可申请其它项目生活补助。
    [6]爱心基金:学校对遭遇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的学生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并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医疗保险补偿。
    同时,经严格审核,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入学后实行分期缓交学费的助学制度。
总之,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通过多年的努力,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奖”、“贷”、“勤”、“助”、“补”、“免”、“缓”多元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