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我区普通高考加分项目有哪些?加分分值如何规定?
答:2017年我区普通高考加分项目分为全国性加分及地方性加分两类。今年报考考生的加分资格已全部审核完毕,并已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查看。
2.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分值能累加吗?
答:按教育部的规定,同时符合多项加分项目条件的考生,加分分值不能累加,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的分值计入高考总分。对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按照“最大受益”原则,计算考生所享受的加分分值。
3.投档时加分分值如何使用?
答:按教育部规定,全国性加分项目的加分适用于所有高校的招生录取,地方性加分只适用于考生所在省的省属高校的招生录取。因此,排序投档时,对考生填报的区外高校,将取其全国性加分项目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计入总分;对考生填报的区内高校,将取其所有加分项目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计入总分。
4.高校在录取时,对加分如何使用?
答:近年来,国家对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大扶持力度,通过实施专项计划等方式予以政策倾斜,同时逐步规范和淡化高考加分。基于这样的政策导向,一些高校在制定录取规则时,也相应的弱化高考加分的作用,目前常见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①大多数高校对全国性加分项目全面认可,分配专业时按照总分(高考成绩+加分分值)进行排序录取;
②部分高校对高考加分只在投档环节认可,分配专业时不认可,按照高考总成绩(不含加分)进行排序录取;
③少部分学校不认可高考加分,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未上院校所在批次线线考生一律不录取。
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仔细查阅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以免误填,浪费机会。
考生还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适用于广西高校排序投档。因此,享受地方性加分的考生选择填报区外院校时,应从总分中减去地方性加分分值。